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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

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

京财税〔2016〕2512号
2016-11-16

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

京财税〔 2016 〕2512 号

各区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,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:
现将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100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100号)

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
北京市地方税务局
2016年11月16日
(联系人:陈欣;联系电话:88549070)

  • 附件: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100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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